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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考核,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大通法院完成2022年信息化应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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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明财  发布时间:2022-12-05 16:32:44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大检查暨信息化工作“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对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规范性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工作要求,从而提升大通法院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共同推进信息化服务审判执行工作1121大通法院开展了为期五天的2022年度信息化应用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大通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考核的通知》部署的时间、内容,对全院干警分庭室、分岗位类别进行考核。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采取“口述+上机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考核依据被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针对性提问院庭长重点考核监管案件平台、审判流程风险防控系统、智能报表平台、质效数据平台、审判办案系统、网上阅卷操作;立案庭人员重点考核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信访平台、诉服一体化相关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保全系统,委托鉴定系统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重点考核互联网开庭、内外网融合开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智能保全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考核过程中,信息技术人员针对信息化水平薄弱人员以及不熟练的操作现场进行一对一培训,真正到以考带训、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作用。考核最终成绩以本次信息化考核平均分值、培训考勤分值和系统应用分值按权重总分10分核算年度信息化应用考核分值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中

考核结束后,副院长李文慧依据考核情况,对大通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院庭长作为信息化应用推广的第一责任人,在做到自身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的前提下,要促成以部门为主体抓审判管理、抓信息化应用的氛围。二是不断推动信息化应用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使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力争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案件质效,为法院工作人员脑力体力减负。三是所有干警要以本次信息化考核为契机,检验自身的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良性发展推进大通法院信息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