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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护佑成长
——大通法院组织旁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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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鑫存  发布时间:2023-02-15 17:26:4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范围内的“断卡”行动要求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14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某等9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邀请大通职校等学校的90余名学生进法院现场旁听,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审判流程及法律的神圣威严,增强法治意识,警惕、远离网络诈骗犯罪。

案中,20221月初,被告人陆某某经他人介绍,了解到出售银行卡进行刷流水、跑分可以获利,与被告人雷某某、李某、马某某前往福建省泉州进行刷流水、跑分违法活动。后被告人马某某在参与刷流水、跑分违法活动过程中又介绍被告人韩某某、哈某、马某某、苗某某、马某某前往该地进行刷流水、跑分违法活动。各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分别为100余万元至400余万元不等,获利1万元至2余万元不等

审理认为,马某某等9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均2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所得。

法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手机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走偏门贪图小便宜,以免因小失大。不轻易借给别人使用,更不要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不仅可能造成个人信息被盗用,从而出现“被贷款”等情况,甚至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构成犯罪,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