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情深不可忘,割心犹未比其伤。”亲情是生命成长的沃土,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亲情,提倡兄友弟恭。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使原本紧张的兄弟姊妹关系得以缓解,化解了亲人之间因为父母遗产分配产生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老梁和老赵有5个孩子,分别是梁某1、梁某2、梁某3、梁某4、梁某5,早年前梁某4去世,而张某作为梁家的丧偶儿媳跟四个兄弟姐妹相处融洽,但老两口去世后他们因遗产继承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老大梁某1将其他兄弟姐妹及弟媳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父母的遗产,法官通过详阅案件卷宗、询问各方当事人,并查明遗产现在小女儿梁某5的名下,但对遗产数额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为此互相指骂,争得剑拔弩张,案件调解陷入困境。本以为该案需要择期开庭,法官却走下审判台与兄妹五个聊起了他们小时候,聊起了他们带孩子时的场景,法官说,如果你们的父母要是知道你们兄妹五个如今会为了父母留下的遗产抛弃了手足之情,相互伤害,他们可能不会在生前省吃俭用留下这些财产的。沉默了许久,双方当事人哭着表态,愿意做出退让,最终双方确认遗产数额为37万余元,并提出遗产分配方案,因梁某5陪伴照顾父母较多,均同意给梁某5多分,其他兄妹之间平均分配。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原则,圆满地调解了这一纠纷。最终,兄弟姐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并随案执行。
家事宜解不宜结,本案的处理,承办法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持和谐家庭人文观,缓解家庭纠纷矛盾,全力维护家庭幸福安宁,倾心调解力促各方握手言和,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司法多了一些温情。今后,大通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入少年家事审判中,在审判中始终秉持“家宁国安”理念,积极借鉴学习“枫桥经验”,总结经验,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