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分享到:
作者:严海霞  发布时间:2023-03-02 17:36:5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县委组织部和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2022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安排意见》(大法机关党字〔2023〕1号)要求,2月28日下午,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永昌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为确保此次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一支部严格落实会前各项工作,并于2月23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打牢组织生活会思想基础。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会上,支部书记严海霞同志通报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和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了党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由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33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随后其他党员同志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分别就政治学习、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剖析的问题角度深、范围广、问题实。尤其在相互批评环节,大家踊跃发言、批评直接、内容尖锐,民主氛围良好。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等环节,全体党员进一步加强了党性锻炼,提升了党性修养水平。充分发挥了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淬炼和思想洗礼。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蒋清燕同志在参加会议时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明确认识。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员主观能动性,多开展支部活动提高党员凝聚力,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二要强化管理,取得实效。支委会以学习教育为基本点,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信仰的力量”、支部党员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定期安排、评查党员是否做到学有所思,是否做到结合工作内容联系实际学,是否撰写学习心得,结合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在实践中学,在为民服务中学,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三要扎实有序,积极争创。坚持以党建统揽审判工作全局,巩固“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擦亮“党建指引路,法徽耀北川”党建品牌,按照机关委员会方案要求,始终牢记党员承诺,立足工作岗位,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更好。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