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盗窃案,邀请二十余名各乡镇妇联主席、机关妇委会主任前来观摩、旁听。
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朵某某多次入户盗窃各被害人家中存放的金银首饰十余次,盗窃黄金手镯、项链、耳环、耳钉若干,并将所盗得首饰予以出售获赃挥霍。因本案涉及被害人大多为妇女同胞,为了从最大程度上挽回损失,维护妇女权益,在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被告人表示自愿将自己银行卡内22000余元取出后退赔给各被害人。承办法官详细给8名被害人讲解了案件情况,抚慰其情绪,回答他们关心的问题,顺利办理了退赔事宜。通过法庭审理,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刑罚。
此案在坚持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女性依法维权意识和信心,积极营造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氛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