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降低和控制鼠密度,减少因鼠类等病媒生物导致传染病发生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县爱卫办有关工作要求,大通法院严格落实各项灭杀防制措施,扎实开展此次春季灭鼠活动。
3月15日,大通法院组织后勤工作人员按照“环境治理、化学防治、完善‘三防’设施”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方针,积极采取措施开展2023年春季灭鼠活动。一是组织全院各庭室干警及后勤人员对院机关室内外办公环境进行清洁扫除消毒,做到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切实清除鼠类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二是组织后勤人员定期巡查室内外鼠类易出没区域,检查鼠饵及药盒情况,及时补充投放灭鼠药物,切实减少鼠类活动。三是安排后勤人员对办公区域、档案室、食堂、仓库、卫生间等区域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方式进行灭鼠药物统一投放,并对鼠类等病媒生物常出没的墙角、垃圾桶、暖气周围等重点区域加大投放力度,确保投药灭杀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春季灭鼠活动工作有效切断了病媒生物孳生,减少病菌传播,营造了良好办公环境。下一步,大通法院将继续加强灭鼠除害及其宣传工作,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