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早自奋蹄,执行正当时。大通法院干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将执行惩戒措施发挥到极致。4月14日清晨成功将逃避执行五年的被执行人何某某拘传至该院。
被执行人何某某涉及两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欠付案款达13万余元,经执行法官督促履行但其拒不履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干警多次找寻、走访被执行人何某某的下落并积极调查其名下财产。经该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且申请执行人李某也无法提供执行线索,何某某下落不明的情形下,该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未放弃调查被执行人下落及名下财产线索。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声称被执行人何某某最近在大通县活动。随即在院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并制定了详细的蹲守规划。该院执行局干警通过72小时的连续奋战,在4月14日清晨成功将何某某拘传至该院。大通法院干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有效地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群众之事就是我们的事,即使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只要有人、财、物的线索,该院干警也积极执行,时时刻刻挂在心间,让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措施都落实到位,守护好司法权威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