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支部委员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在职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上届组织委员马长福主持,会上全体党员一致表决通过了《大通县法院第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同时党支部书记严海霞作工作报告,回顾了三年以来支部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并希望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持续强化理想信念,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随后大会进入选举程序,全体党员充分发挥自己的选举权,严肃认真地投票。经过计票、监票等程序,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
紧接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了书记,并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委员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和细化。
此次大通法院第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院机关委员会的要求开展,程序规范,过程严谨,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为基层组织注入了新鲜活力,战斗堡垒作用将持续有力发挥,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