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高悬,桌牌有序摆放,庭审设备一一架设,一个简易的巡回审判庭便搭建成功。5月9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至青海某建材有限公司,对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便民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2年2月,两起案件原告将共同被告青海某建材有限公司起诉至大通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工资以及确认劳动合同关系。两位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沟通后得知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拘留,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主动向原告释明后,中止了案件。案件中止后,承办法官着重跟踪案件进展,2023年4月份,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取保候审,立即联系被告法定代表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发现该案不宜调解,随即安排开庭。得知被告法定代表人因腰部受伤不能到法院开庭时,承办法官决定去往被告公司进行巡回审判。
为保证庭审公开公正,此次庭审活动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导原、被告双方依法举证、质证。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该两起案件审理持续近4个小时,由于案件争议较大,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此次巡回审判进企业是大通法院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司法温情,便民利企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今后,大通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总结巡回审判经验,提升巡回审判质效,力争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的便民诉讼服务,真正将“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