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积极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于近日高效调解处理一起离婚纠纷,使得双方当事人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有效助力“质效双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妥善解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原告林某与被告杨某系再婚,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加之并未共同生育子女,导致本就薄弱的夫妻感情无以维系。两人分居已有六年之久,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杨某的夫妻关系,认为杨某离家六年之久,对他及家庭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甚至说杨某是骗婚。法官迅速联系被告开展庭前调解,被告同意离婚,但是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婚姻走到这一步都是原告的错,不愿意配合来院处理。承办法官认为,二人矛盾较大,如果贸然将他们一起传唤至法院进行调解,会有激化矛盾的可能,且考虑到被告腰部患病,不宜走动,遂决定前往被告住处进一步了解情况。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被告心中的怨气有所化解,愿意配合案件办理,也同意与原告面对面处理纠纷。为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人决定在被告住处制作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离婚证明书,并于当天送达至当事人处。双方对此次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一直以来,大通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积极贯彻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的理念,主动作为,采取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办案方式,为当事人尽心解纷,妥善处理家事类纠纷的同时,进一步提质增效,实现“质效双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