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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大通
——大通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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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媛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8:19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期以来,大通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整合审判资源,完善办案机制,通过案件办理、职能延伸、多元共治、宣教预防等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积极助力大通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强化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运用到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及省、市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文件精神,在审判工作中,准确理解、把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意义和重点任务,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办案

以“快立快审快执”为原则,开设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自2018年以来,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739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37人,主要涉及失火罪、非法采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林木)、非法狩猎罪等,上述案件中,引起环境破坏及经济损失较大的是失火和非法采矿,失火过火面积共计670亩、造成损失117.1179万元,非法采矿11.25万立方米、造成损失260.74万元,故意毁坏林木价值2.99万元、非法捕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6481只、捕获苍鹰1只,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均以调解结案,针对林地损害、树木毁损等损失,违法责任人通过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补植复绿、看护林场的方式进行了修复挽损;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共725件,其中,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占76.6%、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占20.2%、相邻关系纠纷占2.0%、供用电、水合同纠纷及相邻采光、日照纠纷占1.2%,调解结案264件、撤诉401件、判决53件、移送管辖1件、驳回起诉5件、不予受理1件。

●秉承保护优先,完善协作机制

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协作沟通,共同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2022年,大通法院在审理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马某某等六人故意毁坏财物(林木及周边围栏等)一案时,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通过先予执行督促违法责任人对毁坏林地及时补植复绿并邀请苗木繁育工作人员到场指导,2400株青海云杉、142株沙棘于2022年5月7日完成补植,2300米网围栏及167根三角铁立柱于2022年6月8日修复完毕;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就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资源保护短板、弱项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相关的司法建议1份。2023年4月25日,承办法官与检察官一同前往大通县塔尔镇东庄村东岔林地对该案补植复绿情况跟踪回访,经现场查看并与林地保护工作人员询问了解,补植复绿效果良好。

●丰富办案举措,构建共享共治


依法妥善审理与土地、水电、气、热力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聘任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矛盾纠纷化解。2022年,在审理王某某、赵某某诉青海引大济湟工程建设运行局相邻采光、日照纠纷一案时,考虑到引大济湟工程作为青海省一号水利工程,主要解决青海湟水北岸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百万亩农林灌溉及工业、生态用水问题,承办法官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座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严格审查证据、耐心释法兮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和解,在确保引大济湟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因在具体矛盾纠纷解决中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大局意识、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被写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宣教预防

运用新媒体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和法律知识,通过巡回办案、“法律九进”、庭审观摩、就地开庭等方式引导全民保护环境资源,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领域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2次,及时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增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

●维护胜诉权益,做好前审后续

2021年,在执行一起相邻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时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因房屋建筑排水等问题发生矛盾后积怨已久,因无法协商解决便诉至大通法院。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申请人家中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申请人情绪十分激动,拒绝配合执行法官开展工作。2021年8月17日,经事先安排部署,大通法院执行干警联合法警共20余人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强制执行,同时邀请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监督,执行工作全程依法、有序进行并顺利执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开展强制执行,受到了申请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肯定。

●落实社会责任,参与环境治理

积极参加大通县义务植树、城镇美化活动,定期在包联社区开展卫生整治,并为社区购买142个价值9000余元的环卫垃圾桶,组织干警对社区道路、水沟、背街、小巷、居民楼等卫生死角开展清扫美化,引导居民自觉维护村社环境卫生。在元宵节、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院领导及时前往联点乡镇督导检查水灾、火灾防控及值班值守工作,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防线。

下一步,大通法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党委、政府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问题,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需求,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梳理、总结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环境资源保护和社会治理短板弱项,通过制发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向社会发出环境资源保护的“法院预警”,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发动全社会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