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大节能办《关于组织全县开展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 7月12日,在第33个“全国低碳日”到来之际,大通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前往静宁广场开展以“节能降碳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大通法院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解答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和小区居民普及什么是节能减排以及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日常生活节约小常识,活动中干警们积极回答群众疑问,鼓励群众从自身做起,此次活动,共计发出宣传资料3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本次活动旨在倡导大家树立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生态理念,对低能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型生活方式身体力行,为节能作出自己的贡献。节能不仅在“节能周”“节能月”,而在之后的每一天,让我们自觉养成绿色生活习惯,节约一度电、节省一滴水,为环境减负,为城市增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