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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大通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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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明昱  发布时间:2023-07-26 11:25:25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7月25日上午,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生才一行莅临大通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昝春芳及相关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义,大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及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列席会议。

座谈会上,大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详细汇报了审判执行相关情况、工作创新及亮点、下一步的打算等,与会领导对大通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生才表示,大通法院在审理马某某等六人故意毁坏财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时,因六名被告人均羁押于青海省西宁市第一看守所,考虑到补植复绿的季节性要求及生态修复的预期效果,通过先予执行对毁坏林地开展生态修复,由各被告人的家属及当地村民代为履行树木补植和围栏修护等,是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的具体体现,也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助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有力举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韩生才副主任强调大通法院要在生态保护当中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同时还强调,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要以“快立快审快执”为原则,建立高素质的审判执行队伍,打造生态保护和环境资源审判的“大通名片”;要持续跟进生态保护工作,助力生态治理和乡村振兴,提高社会公众生态保护的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法院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在生态环境资源护航方面做到总结提炼好、分析挖掘好、协调沟通好。

为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大通法院认真聆听了与会代表的建言献策,代表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继续创新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司法的强大合力; 二是进一步关注对水资源的保护,特别是大通县作为西宁地区的“小水塔”,要在预防水资源污染和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三是继续完善补植复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源头治理的积极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带领下,以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为牵引,根据此次座谈会内容积极适应新发展需求,不断整合审判资源、完善办案机制,;通过与各办案机关及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同时,在案件办理中全面考虑环境修复方案的合理性,作出最有利于环境生态修复、保护的裁判内容。通过依法审理、职能延伸、多元共治、宣教预防等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积极助力大通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