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团员青年的凝聚力, 7月28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团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刘永昌和全体团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支部。
会上,李燕书记代表上届团支部进行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支部三年来开展的工作,全体团员对上届团支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大会通过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共青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五名同志为新一届大通县人民法院团支部委员。
选举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团支部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并明确了各委员职责分工。
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们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领导下、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政治建团”“思想建团”“组织建团”和“行动建团”,以不断提升团支部基层组织力为目标,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带领团支部发挥好青年生力军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