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执行利剑强势出击 腾退房屋彰显权威
分享到:
作者:朱申涛  发布时间:2023-08-14 16:27:5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近日大通法院再一次发起清理积案的执行攻坚行动,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件,此次执行活动彰显了司法权威,解决了一起二十多年来国有企业难以解决的返还房屋问题。

   被执行人蔡某系申请执行人青海某公司的职工(已退休),2001年5月18日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通过房改房的方式签订《职工购房协议书》,约定将一套房价45517.25元的房屋出售给被执行人,原房屋折价40420.6元,被执行人只需支付5096.65就得到新房屋,2003年办理了新房屋的产权登记,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腾退旧房屋,故也就未交付给原告。


   2022年3月23日原告青海某公司起诉被告蔡某要求腾退案涉房屋,交还该房屋,并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本院判决限被告蔡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腾退案涉房屋并交由原告青海某公司管理,限被告蔡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23年2月2日申请执行人青海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蔡某的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大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让相关部门协助办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变更手续,另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送达了被执行人蔡某,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本院及申请人青海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让其主动腾退房屋,被执行人表示房屋是其妻子的,要求将房屋购买款退还给其妻子才愿意腾退房屋。各种办法均穷尽的情况下,本院于2023年7月28日在执行局长的亲自带队下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此次行动。执行干警充分发扬能吃苦、能战斗的精神,并充分考虑的可能出现的抵抗执行情形,周密制定应对方案。精心设计行动计划,对现场布控、人员分工、搬离顺序、安置地点等作出详细安排,对可能出现的阻挠执行人员安排专人提前干预,定点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行动快速、有效,执行过程公开、文明,既维护了申请人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腾退房屋专项执行行动,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措施、更硬的手段,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