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8月15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开展以“司法护航生态 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线上学习强认识。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生态日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身体力行、久久为功,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通法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观看首个“全国生态日”我们在行动宣传视频和《大自然那么爱我们》特别访谈节目,观看人数达200余人次。
宣传普法扩影响。大通法院干警前往大通县文化广场组织开展“生态与文明携手 和谐与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2条、摆放展板5块、设置宣传台,向过往群众发放自制的普法宣传手册200余册。宣传人员详细向现场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着重讲解了“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大通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5条,让群众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引导人民群众共同守护和谐共生的“北部屏障、绿色大通”。
现场巡查夯基石。为有效巩固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共同签订《全面建立“林(草)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大通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及县林业和草原局组成“巡查小组”,以“扎实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契机,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深入辖区娘娘山腹地,现场了解保护区域的动植物生态情况及保护措施,共同研讨环境保护司法工作,强化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滥伐林木、失火等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
下一步,大通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