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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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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连梅 马吉燕  发布时间:2023-08-24 08:54:10 打印 字号: | |

大通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少年、家事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是多部门协作“多元化解”家事案件。家事案件应秉持“和为贵”的思想,综合考虑社会公德、风俗习惯和民意风情,因案制宜,灵活运用情理法理化解纠纷。少年家事审判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以家事审判工作为中心,加强与各方面的协作配合,积极联系人民调解员、村委会(社区)干部,通过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处理家事案件。

二是优化审判模式积极邀请心理咨询师、亲子协调员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心理疏导工作,帮助未成年人缓解、消除因父母离婚、抚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产生的心理压力。同时对离婚案件中,矛盾冲突较大、情绪异常激动的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消除对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开展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坚持对已审结的家事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帮扶,旨在及时了解当事人在案件处理后的思想动态、目前家庭情况等,帮助当事人提高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是线上审判再推进。全力推进电子送达工作,积极指导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短信等平台签收诉讼材料。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青海网上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调解、多方视频、互联网庭审、远程庭审

是加强宣传,积极扩大教育成果。将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融入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学生亲临庭审现场或者动漫、微视频等方式提升法治宣传的效果。依托“天平护蕾”预防未成年人工作室,开展法治讲座,以专业的视角、生动的案例、在校园内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入少年家事审判中,在审判中始终秉持“家宁国安”理念,积极借鉴学习“枫桥经验”,总结经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