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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机长”落网,诈骗他人三十余万元,获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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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阳  发布时间:2023-10-16 09:01: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丁某某诈骗一案,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被告人退赔二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47271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被告人丁某某与在北京务工的被害人陈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互相添加了微信,丁某某谎称自己是北京机场工作人员,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二人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丁某某多次以给陈某办理北京户口、以给陈某姐姐介绍工作、低价购买机场工作人员福利房、去北京参加两会、拜访大学老师、给领导或大学老师送礼、治病买药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18401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开支。

2022年4月,被告人丁某某与被害人张某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后相互添加微信,二人聊天期间,丁某某称自己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取得张某信任后二人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丁某某谎称自己在北京参加会议需要拜访领导,参加某领导追悼会需要购买花圈、手捧花,给被害人托关系找工作等,先后骗取28870元, 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开支。

为让二被害人相信自己的“机长”、“政府工作人员”身份,丁某某从淘宝购买“政协、人大出席证”;利用PS软件给自己换上民航局机长服装;声称自己在上海因对疫情有突出贡献,上海市政府给其奖励一酒店经营权;声称在江苏对疫情有突出贡献,当地政府给了其一艘造价十个亿的船,要把船从上海开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码头;声称在湖北武汉疫情刚发生时因自己有突出贡献,当地政府奖励其一套房……这些都是骗局!

警示教育:

近年来,以“好工作、高收入”对自己进行华丽包装后进行诈骗的案件并不少见,不法分子在自己华丽的包装下逐步获取被害人信任并发展恋人关系后,以帮忙找工作、办事情等名义行骗。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听信花言巧语,在找工作、办事情上不谋求走关系、搞特殊。在寻找人生的另一半时,要擦亮眼睛找对人,谨防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任编辑: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