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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即时履行” 有效实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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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艳萍  发布时间:2023-10-26 09:34: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塔尔湾法庭通过多次调解,当庭履行一起离婚退还彩礼纠纷。

原告韩某与被告马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按当地风俗举办结婚仪式,未生育子女。原告曾于2022年12月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和好,现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该案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极短,被告应全额退还彩礼。被告亦表示双方不愿共同生活,但若要退还彩礼的话还是不同意离婚。鉴于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从情、理、法方面组织调解,经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沟通,双方各作让步,最终一致同意离婚并就彩礼及陪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要求是在十日内给付。约定的第十日一大早,双方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被告退回原告彩礼10万元及首饰,被告的陪嫁电器归原告,且被告的其他陪嫁物品全部当日在法庭完成交接。

塔尔湾法庭一直秉持着“人民法庭为人民”工作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深入挖掘调解空间。该案中,承办法官本着审执并重的原则,调解并当庭履行协议,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以真正实现,以最快速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