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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落实“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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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统莲  发布时间:2023-10-31 09:07:40 打印 字号: | |

“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一直以来,大通法院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重要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作为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抓手,作为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渠道,以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牵引,扎扎实实推进“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深化学习宣传教育,把要求融入日常做在平常。将“三个规定”、《两个意见》、任职回避制度等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廉政谈话,综合运用政策宣讲、专题培训、公开承诺、法规重温、案列警示等方法,结合“线上+线下”模式,持续反复组织学习教育,确保干警掌握“三个规定”内容,分清填写类别、明确违规情形、准确规范填写。把“三个规定”填报作为铁规矩、硬杠杠,通过“三会一课”、学习研讨、谈心谈话等方式,讲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讲清不如实填报的责任、讲明规范填报的要求,务必做到有问必录,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创新宣传方式,将“三个规定”设置为干警移动电话特定彩铃,并以图文、漫画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公众号发送“三个规定”相关内容,采取“对内+对外”宣讲方式,对15个直属机关和5个乡镇开展“三个规定”宣讲工作,签订外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1500余份,持续引导广大干部坚决执行“三个规定”,提升对政法系统执行“三个规定”的支持度,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

二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在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党风廉政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三个规定”填报的重要性,并带头如实填报,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逢问必填,确保填报工作全覆盖、零遗漏。制定《关于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日常监管工作贯彻意见》《大通县法院贯彻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衔接、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邀请派驻组研判“三个规定”填报数据、甄别线索,并适时开展提醒谈话,有效防止办案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有力监督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将责任层层压实一以贯之。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常态落实,对“三个规定”填报中存在的填报不及时,“零报告”问题,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晨读会、部门例会、“三会一课”讲清“零报告”问题的严重性,讲清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责任后果,讲清遇到过问虽然拒绝但仍要填报,切实帮助干警克服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弘扬周春梅法官执行“三个规定”,用生命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先进事迹,组织观看违反“三个规定”的警示教育片,学习省法院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从思想深处警醒起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组织干警就“零报告”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同时进行一次普遍性谈心谈话,切实掌握干警不愿填报的原因,查找存在问题,深挖根源,综合施策,严格督促整改,确保“零报告”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同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督察部门强化履职保护,严格审核甄别提交的难以判断是否属于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在提交党组研判是否违规,消除法官如实记录的畏难心理,保护干警填报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倒逼“三个规定”深入落实。督察部门、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加强对“三个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不认真填报的干警或部门,严格按照违反“三个规定”制度的规定,进行问责,形成“问责一次,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倒逼制度执行。同时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审务督察内容,常态化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干警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并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如发现有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被处理的干警,取消评优资格,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不积极配合的部门扣减相应的分数,确保 “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