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化法检良性互动与协作配合,10月31日,大通县人民法院与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交流会商会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及两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两院签署了《关于在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加强司法协作的工作意见》,两院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就法检会商协作机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认识体会、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就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联动协作形成司法合力,凝聚思想共识、达成一致意见,对加强司法协作,合力推进平安大通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实效、上台阶作出明确要求,切实促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实现法检双赢的司法工作局面。
蒋清燕院长在会商会议上指出,此次就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联动协作形成司法合力达成一致意见,开启了法检交流会商的新篇章,强化了法检“两院”协作的良性互动,对促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实现法检双赢的司法工作局面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下一步工作,蒋清燕院长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高度融合,从讲政治促法治的高度,切实肩负起法检“两院”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切实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两院”工作交流会商第一次会议精神,法检协作,持续推进平安大通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实效、上台阶。三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法检“两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加强案件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强化疑难争议案件会商研判,及时移送虚假诉讼、司法救助等案件线索,在交流联系、协作配合、制约监督中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实现业务共进,推动法检协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四要进一步巩固协作会商成果。健全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完善跟踪督办反馈机制,及时会商解决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检“两院”司法协作常态化运行,切实将协作机制建立成果和会商成果切实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司法为民的强大支撑。
孟祥涛检察长指出,法检“两院”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工作和业务联系紧密。此次大通县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是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两院”共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精神的务实举措,是自更高层面推进“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孟祥涛检察长就法检司法协作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全局观念,把党建引领办案、政治融入业务做得更实,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依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司法实践。二要进一步凝聚法检共识,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不断完善交流会商机制,把成果转化好、运用好,切实解决一线办案的突出问题。强化疑难案件、争议案件、抗诉案件研判会商,提升案件质量。加大对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合作共治,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三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要把建立的机制执行好,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消除双方在法律理解与适用上的分歧,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进一步增进两院之间相互理解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检察工作、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法检“两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检“两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法检“两院”司法协作常态化运行,将协作机制建立成果和会商成果切实转化运用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司法为民的强大支撑,做好下一步工作衔接,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高效履职办案,共同为实现大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