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中,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暴力侵害执行干警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依法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的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11月15日晚19时许,大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群众举报一长期未履行案款的失信被执行人出现在湟中区田家寨某村,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赶往该处。到达现场后,在对该被执行人进行依法拘传带离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同村工友宋某某阻挠执行干警查询被执行人车辆、谎称青AEU9***车辆为其所有,执行干警随即要求宋某某出示相关手续时,拒不配合调查、态度恶劣嚣张并且辱骂、出言挑衅、强拉硬拽执行干警,严重妨碍执法工作,为了彰显法律权威,大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的处罚决定。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每个公民的支持和全力配合。执行干警既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任何阻扰执行工作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尊重执行、配合执行的法治氛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