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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促调解,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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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吉燕  发布时间:2023-11-27 09:37:50 打印 字号: | |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现从“定分止争”到“少诉无讼”,是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大通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作出司法贡献。

近日,李女士因情感问题前往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在了解到情况后,便与大通法院家事法官联系,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法律咨询。原来,张先生与其妻子长期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李女士丈夫已去世,目前处单身状态。张先生与李女士很早之前相识,后两人经常聊天、相互关心,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因为琐事发生矛盾引发纠纷。法官在深入了解双方的矛盾根源后,决定与县妇联等部门合力解决李女士的烦心事。

法院、公安、司法、妇联、县综治办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社区为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为缓和双方情绪,工作人员从法、理、情角度进行劝说,待双方的情绪都归于平静后,再让他们各自表达处理纠纷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调解人员立马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通过耐心细致沟通,找准问题症结,为双方提供了合法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两人好聚好散,互不干涉,处理事情通过派出所对接,终止一切通讯联络等,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

此次纠纷化解,是大通法院坚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凝聚多方工作合力,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抓实抓细“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的有效实践,为今后调解此类纠纷提供了可吸收可借鉴的经验。今后,大通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