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替代方式,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12月7日下午,大通县人民法院举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永昌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慧讲话,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聘任仪式上,刘永昌主任宣读了黄世鹏、韩昌明等8名特邀调解员聘用决定及岗位分配的通知,随后,李文慧副院长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此次聘任的8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结束后,李文慧副院长讲话,对新聘任的特邀调解员表示欢迎,期盼通过共同努力,将大通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做出新成效,并提出关于特邀调解员工作开展的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特邀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此次聘任特邀调解员,就是适应新形势要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需求,对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以及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提高案件调解率具有重要作用,也是诉前解纷、推进诉源治理的一把“利器”。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调解工作的责任感。要尽快适应工作新角色,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公正和中立的原则,依法履行调解职责。要不断拓宽调解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提增调解质效,不断提升调解能力与调解技巧,提升履职能力。在调解工作中广泛倾听民意,汇集民智,凝聚起矛盾纠纷调解强大合力,全面推进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
三是加强工作合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社会调解组织的互联互动,积极探索“法院+特邀调解员+N”合力调解新模式,同时,要加强与法院所在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联动合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定分止争,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严以律己,遵守工作纪律。特邀调解员在开展调解工作过程中,应当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在参与调解案件期间,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遵守司法礼仪,坚持文明调解、公正调解、廉洁调解,自觉维护好法院特邀调解员形象,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强化勤政意识,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会后,为了使此次新聘任的调解员尽快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和各业务平台的操作流程,李文慧副院长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协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平台的操作及知识的培训,8名特邀调解员按各自分配的部门与负责人进行交流讨论。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渠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