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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带头办案 促案件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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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向升  发布时间:2023-12-13 10:37:43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12月8日上午10点,伴随一声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大通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晓华宣布第二次开庭审理杨某某诉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 。这是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自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院领导独任法官审理的第一起再审案件,标志着大通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已步入常态化、精细化。

该案开庭前,罗晓华副院长仔细阅卷,与原审人员了解案情始末以及再审原因,并与再审合议庭成员进行多次商议和探讨,充分做好本次再审案件所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以及应对预案,确保无论是在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还是适用法律准确方面都能做到程序合法,研判精准。

因该案系再审案件,两次庭审历时近五小时,庭审中罗晓华副院长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案情事实的相关问题,在专业庭审驾驭能力和经验引导下,庭审过程在严谨高效中高质量完成。

庭后,罗晓华副院长再次与原审法官、再审合议庭成员进行商议,同时亲自起草审理报告及判决书,并汇报院长后对该案件进行了法官专业会议讨论以及审判委员会讨论。为体现司法公平公正,也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罗晓华副院长经与合议庭人员商议,决定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同时为克服第二次开庭的部分当事人在外地,无法到庭的情况,也为确保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第二次开庭以互联网多方视频完成,至此,该案无论是在程序还是事实查清方面,均有了完整和圆满的结束。 

结束后,罗晓华副院长对大家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绝非仅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个法院人严谨、认真、仔细、坚守的实际付出,更是每个审判人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对自身业务素质的高度检验”。同时告知大家:案件的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产生惰性,不能为结案而办案,应以能了事而办案。要以在根源上解决问题为目标,真正以群众利益为中心,让每个案件在任何时候都能经得起各种检验。


 
责任编辑:谢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