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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法院以“三个坚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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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海燕  发布时间:2024-03-25 09:10:0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自2023年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以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人民法院“有信必复 马上办”工作机制,狠抓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领导。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坚持靠前推进信访法治任务措施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一把手”带头接访,每周院领导轮流接访,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随时接访,实行“三包一保”制度。同时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成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专班,压实领导干部责任,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落实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化、精准化。

二、坚持规范化办理,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以《信访工作条例》《涉法涉诉“有信必复 马上办”工作细则》为依据,制定本院涉法涉诉信访规范化办理流程,明确来访来信工作办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对信访事项经甄别后进行诉访分流,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办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实质性答复。分流为信访事项的及时进行登记并审批,审批完成后流转至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办理。对于网上办理的必须在5日内完成登记、审批、分流、告知工作,在期限内通过平台予以答复,做到受理明确,告知及时,严格做到“有信必复 马上办”。为避免信访办理中重程序而轻实体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答复意见的落实落地,坚决做到给承办法官打“三个电话”,即:告知办理时限、规定,跟踪办理进展,沟通答复内容。向信访人做到“三个告知”,告知办理去向,讲清政策告知进展,征求意见告知结果。切实做到“来访即来即接,有访必录必全、有信必回”群众信访事项“有人管、及时办、有回应”,用更暖心的服务,更快速的响应、更高效的办理,更及时的反馈,把暖民心的事办细,把顺民意的事办好。

三、坚持治本控源,全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以“走出去+请进来”联动调解,创新“法院+特邀调解员+劳动监察大队+N”“法院+工商联+金融”合力调解新招数,高效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等案件,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同时加大立案、审判阶段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力度,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坚持从源头减少案件数量,有效防范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始终坚持把“有信必复”作为坚持人民至上,改进司法作风的重要措施,以“走在前作表率”为牵引,以涉诉信访工作为抓手,撬动法官树立“办案也要办访,办访也要办案”意识,正确认识前端办案与末端信访,担责与问责的关系,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整体提升。以柔性的方式缓和、减少诉讼程序和司法裁判的刚性需求,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