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危险驾驶犯罪的立案、缓刑、罚金等标准,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等方面作出了新的重要规定,对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类犯罪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危险驾驶案件诉源治理,大通法院多措并举确保《意见》全面落实,精准执行。
夯实业务基础,开展系统学习。《意见》出台后,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主动适应新变化,积极参加上级法院集中培训,认真领会新规精神,更新司法理念。及时开展庭室专题学习,全面解读《意见》的制定背景、起草原则和总体要求,结合办案实际逐条学习新规内容,准确把握其中的内涵和要义。同时,针对部分条款的理解适用、量刑情节把握、快速办理机制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为下一步高效办案提供理论遵循。
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标准。《意见》生效后,邀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开展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联席会暨《意见》专题研讨会,共同分析、研商醉驾案件办理的新规适用问题。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重点从证据收集、血样提取送检、立案标准、刑事追究处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就相关问题初步达成共识,为下一步健全危险驾驶案件协同治理机制,形成轻罪治理合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在日常办案中,对《意见》生效后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就证据标准、血样提取、送检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问题,确保新规实施后危险驾驶案件办案质量。此外,对符合《意见》规定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积极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集中合并开庭进行审理,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根据《意见》要求并结合个案的犯罪事实、危害结果、认罪认罚态度等情况依法定罪量刑,当庭裁判及送达率100%,真正实现了案件“质”与“效”的有机统一。
今后,大通县人民法院将以贯彻《意见》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在依法严惩醉驾违法犯罪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醉驾快速办理及综合治理机制,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和醉驾治理效能,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