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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履行劳务费 民工工资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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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郜凯凯  发布时间:2024-03-29 14:44:47 打印 字号: | |

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对此类案件,大通法院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及时采取快速办理、多方协调等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以法治力量兑现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日,长宁法庭以调解方式及时审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为29名工人追回薪资96880元,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维护了工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张某于2022年3月雇佣何某、宋某等29名工人到某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张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各原告剩余工资经工人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通过庭前会议,征求双方同意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多案合并审理。“恪守诚信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各界的责任。双方之所以产生分歧,原因在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对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约定。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报酬,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法官在耐心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再一次认真核对确认每一位农民工的工资,以充分有效的证据固定了欠薪事实。最终,被告张某同意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当场将案款交付法庭,21起案件最终成功调解。

本案关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每一份工资背后,都承载着一份生活的保障和一个家庭的希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长宁法庭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