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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发力,以司法之笔共绘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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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媛  发布时间:2024-04-01 09:24:27 打印 字号: | |

长期以来,大通县法院在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以“重点保护”“有效保护”理念为指引,创新构筑“司法裁判+检察救助”工作模式,就个案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问题,与大通县检察院共同开展“靶向治疗”,通过心理疏导、回访帮教、司法救助等方式积极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大通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小丽(化名)之母在其年幼时去世,小丽与其父生活,现今其父年过七旬又身患多种疾病,二人无任何经济来源,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 针对此问题,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邀请少年家事审判法官一同对小丽的成长经历、存在的问题等以“共话聆听”的方式了解、沟通,并结合案件开展了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小丽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将工作延伸到检察院,及时向县检察院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

为确保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推进,县检察院在收到《线索移送函》后,为小丽设置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好申请救助材料,后一同与案件承办法官前往小丽家中和当地村委开展了走访调查,对小丽进行了回访慰问。之后,及时将救助申请材料上报审核,争取将司法救助金早日发放到小丽手中。

下一步,法检两院将继续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能力,能动履职,把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体现到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