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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司法润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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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婧荣  发布时间:2024-04-01 09:26: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连续处理3起系列案,共化解1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多方同意后,对同一被告的系列案件进行统一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调解,3起系列案件的双方都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在诉前化解14起劳务纠纷。

基本案情一:2023年3月5日,原告经他人介绍到被告承包的某小区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双方约定按施工面积给付劳务工资。原告完成外墙保温劳务工作后,双方于同年6月进行工资结算,但被告仅给付了部分工资,余款至今未给付。

基本案情二:2022年9月至12月,被告任某转包某公司施工项目后,雇佣原告在该项目中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工资计件支付。务工结束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余款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拖延支付,原告将任某和该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三:2023年7月,被告雇佣原告到本县某商街从事钢架焊接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日300元。原告完成钢架焊接工作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应给付原告劳务工资4500元,但被告一直未给付。

通过初步了解,特邀调解员发现该1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涉案金额不大,法律关系明确,处理纠纷的关键就在于当事人能否及时得到拖欠的工资。调解员以实质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3组系列案的双方都对劳务工资数额、给付时间及给付方式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立案庭及时对调解协议审核并进行司法确认。

该系列案的顺利化解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理念的生动实践,关联案件一并处理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大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让当事人事心双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