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学习新指标  提升新质效

大通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行青海

                   法院“三升七降”新“十率”指标的通知》

分享到:
作者:卓有琴  发布时间:2024-05-14 08:47:45 打印 字号: | |

5月13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施行青海法院“三升七降”新“十率”指标的通知》。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慧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强调,青海法院“三升七降”新“十率”指标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立足“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基本职能,符合青海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有利于推动“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不断深入,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运用。新“十率”指标是反映现阶段青海法院主责主业工作重心,满足提升审判质效目标要求的有效举措,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新“十率”指标内容的学习、理解、运用,对照指标要求,狠抓案件质效,促进各项质效指标均衡推进,杜绝指标异化。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案件质效。各业务庭室要以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引领,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三升七降”新“十率”指标为抓手,高度重视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被发回重审率,裁定再审率等重点指标,分析研判审判质效背后的个案质量问题,建立发改案件工作台账,推动“阅核”工作常态化,倒逼法官责任落实,提升案件质效。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审判管理办公室要按照“保持优势,提升薄弱”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三升七降”新“十率”补短板、强弱项。以弱项指标为抓手,加强对未结旧案审理过程的流程管控,对长期未案件继续做好每月预警通报和跟踪督办,逐步降低未结案件总量,依托“三评查一审核”工作,以加强评查工作为抓手,在提高质量上见成效,以深化运用评查成果倒逼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做到审判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