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不断探索家事纠纷处理新模式,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成功调解了两起彩礼纠纷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法庭当成履行,实现了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受理该案后,针对两起案件当事人就彩礼退还数额矛盾较大的问题,法官意识到简单判决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便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实质化解矛盾的原则,同时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对两起案件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和用途、回礼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经济水平、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提出返还彩礼的参考性意见。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两起案件双方对于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了一致,两起案件被告当庭共计返还原告彩礼款8万元及金首饰近80克。至此,这两起因离婚附带返还彩礼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婚约男女双方一旦发生感情纠纷,彩礼返还问题就转化为矛盾激化点,返还彩礼问题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纠纷。大通县法院长宁法庭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处理每一起涉及离婚及婚约财产纠纷的案件,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