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在“8.15”全国生态日之际,大通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联合塔尔镇西庄村党支部开展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我院党员干警结合近年来的相关案例向西庄村党员干部及群众普及了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知识,围绕耕地、矿产资源、野生动物植物、林草湿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内容,着重讲解了非法狩猎、非法采矿,开垦、滥发林木、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讲解了《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塔尔镇西庄村书记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西庄村的村民法律意识有很大提高,平时也有相关宣传活动,村民们表示现在村里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提高,家家户户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双方就保护生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展开了讨论。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力的创新举措、更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效能,以优质党建为引领,更加坚定自觉的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全力守护大通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