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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 同交流 共提升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到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观摩交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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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宝童  发布时间:2024-09-02 09:08:54 打印 字号: | |

8月27日,由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140余名法庭庭长及部分业务骨干组成的观摩团一行到大通县人民法院塔尔湾人民法庭交流学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观摩团队在讲解员的讲解和引导下先后参观了法庭立案大厅、审判庭、马雪莲调解工作室等场所。随后,讲解员重点介绍了塔尔湾法庭在探索党建品牌引领、积极打好马雪莲调解工作室“金招牌”和“一室+两员+四步法”“发展路”的诉前调解组合拳、发挥“司法建议为中轴、法律明白人和村居法治带头人为两翼”“一轴两翼”基层治理方面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大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晓华和塔尔湾法庭庭长陈嵋情围绕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法融北川河、枫桥映党徽”党建品牌创建、审判案件质效及诉源治理工作下一步开展等方面同观摩团成员进行交流。第十三届全国妇女代表、市、县人大代表马雪莲作为塔尔湾法庭特邀调解员也在场通过典型案例为观摩团成员介绍了其在家事纠纷调解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直以来,塔尔湾法庭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适合辖区民族实际的司法实践“新篇章”,发挥“四个三+”工作模式,细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四阶段、四举措”,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挺在前和“抓前端、治未病”的原则,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作用,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引导更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促推诉源治理,积极参与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下一步,大通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牵引,立足“5+8+N”的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和高质量诉讼服务体系,深挖各法庭的特色,争创“一法庭一特色”,推动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示范品牌,充分发挥全院上下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一盘棋,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法院表率。

 
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