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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司法建议“良方” 共促金融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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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晓娟  发布时间:2024-09-03 09:03:3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二号司法建议”,聚焦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近期,大通县人民法院塔尔湾法庭认真总结归纳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审理金融纠纷类案件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向辖区金融机构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书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围绕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卡业务纠纷、贷款纠纷及具体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隐患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庭长通过分析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迅猛增长的原因以及为妥善审理此类纠纷,切实保障银行实现合法权益制定的工作举措,对银行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征求了对法院司法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银行规范信用卡管理授信、自主催收责任还待压实、仅为满足考核要求进行诉讼清收,实际效果不佳以及未约定有效送达地址,导致送达困难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向辖区银行提出了具体的司法建议。

对大通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各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均表示,司法建议提出了金融企业存在风险防控的漏点、纠纷化解的弱点、制度建设的赌点等普遍性问题,问题中肯、建议针对性强,对各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合同文本、促进诉讼工作效率和减轻诉讼成本、保障和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有重大意义,会后会按照司法建议书的内容抓好整改落实。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能动履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审判机关“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塔尔湾法庭将继续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深入开展能动司法,充分运用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坚持办理和治理并重,深耕诉源治理,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打造金融纠纷基层化解新“枫景”,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