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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需谨慎 安全意识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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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永锋  发布时间:2024-09-23 10:41: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城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6日,原告车某受范某雇佣在其承揽的位于本县城关镇某工地上务工时砸伤脚趾。当日,车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脚第1趾近、远节趾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脚第1趾伸肌腱撕脱性断裂,大面积软组织挫伤。事后双方沟通赔偿事宜,未能未达成一致,李某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确定了案件事实及争执焦点,随后采用当庭调解的方式为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及利弊,引导双方走向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掌握双方争执的核心后,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阐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侵权纠纷的相关规定,并从情理角度让双方“换位思考”,尽早化解纠纷并实行兑现维权。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最终双方在庭审中自愿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范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此次事故的各项损失,圆满解决了纠纷。

该案的调解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对司法的满意度。

法官提醒

现阶段,社会上普遍存在大量劳务雇佣关系,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安全意识、赔偿主体难确定等原因,提供劳务者在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的案例时有发生。广大劳务工作者在作业时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安全保障意识,保护好自身安全。用工方应当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接受劳务者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及时购买保险,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