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彻到底,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防司法腐败。结合十六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4年10月21日,大通县法院召开“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主持,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了《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吸取深刻教训,深入检视问题,举一反三,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项教育活动是院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是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抓手措施,也是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内容。全院要从政治上来把握活动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二要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要合理统筹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做到审判执行工作与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专项教育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做到步调一致,同向发力推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三要务求实效,做到“四见”要求。把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做到精心安排部署,把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着眼点放在务求实效上,紧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抓好专项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典型案例教育、讨论学习等方式,在见人见事见思想见作风要求上有深刻认识、要取得真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