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浩瀚星河中,犹如璀璨的明珠,承载着无尽的情感寄托与责任担当。古人云:“家乃心灵栖所,修身之境,和谐之基,天下之安系于此。”家庭,犹如个人成长的温暖苗圃,亦是修身立德关键之所,其和谐稳定的意义不言而喻。近年来,大通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妇联等多方力量联动,共同参与家事案件调解,通过“情与法”相结合,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家庭和谐“小切口”谱写社会治理“大文章”。
近日,大通法院联合县妇联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而起诉离婚的案件,让一对夫妻重归于好,为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写下了温暖的篇章。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是一对已婚25年的老夫妻,婚后因缺乏沟通,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赵某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以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鉴于该婚姻时间久、涉及分割的财产众多且情况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立案后,由主管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迅速组成合议庭,同时邀请县妇联调解员参与案件调处。审判长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对家庭关系的深刻理解,认真分析案件情况,深入了解夫妻双方的矛盾根源。调解员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矛盾调解中的独特优势。考虑到双方的感情基础还在,调解人员突出重点,抓住感情沟通的突破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解,通过沟通、安慰、劝解、普法相结合,从法、理、情三方面循序渐进地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合议庭和妇联调解员的耐心劝导说服,原被告都有触动,最终坦然释怀,和好如初,约定相濡以沫,白头到老。
近年来,如此调解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这不仅体现了大通县法院在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为,也彰显了妇联在家庭矛盾调解中的重要作用。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方联动高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有力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